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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三有”争创进行时】延安检察:以“三有”争创助推检察业务工作与综合工作高质量融合发展

陕西检察 2023-02-27





近日,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“三有”争创活动的通知》,深入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,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,持续推进全市检察工作追赶超越、高质量发展。


以“三有”争创促进业务工作与综合工作融合发展

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聚力融合发展理念,按照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“一根指针、一条主线、一个抓手”工作思路,以“三有”争创活动为抓手,促进综合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。以“有进步”为基础,把提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为重中之重,紧扣2022年全省检察工作要点,构建以案管部门为“中枢”,各内设机构协同发力落实目标任务的体系,重点聚焦案件办理和综合管理,形成符合延安检察实际的任务目标。以“有站位”为动力,把案例及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及以上确定为指导、典型案例及检察建议的,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及以上作交流的,单位或个人被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,检察信息被省级(不包括省检察院)及以上采用的,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发表的,新闻稿件被国家级以上报道的六项标准作为核心任务,进一步树立“精品”意识,加强综合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衔接,精准聚焦检察工作发力重点,切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以“有品牌”为牵引,以项目化管理为推进方式,理顺市检察院、基层检察院、各部门间的相互关系,上下统一、横向协作、内部整合、总体统筹,立足实践总结推广,集中力量做优做强,努力打造检察品牌。


以“三有”考核搭建业务工作与综合工作竞技平台

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在“三有”考核中,把对业务部门考核、对综合部门考核、对基层检察院考核三个百分融合成一个百分,以考核为突破口,以创新优化考核方式为突破口,加强业务工作与综合工作融合发展。选取案件质量中的案卡信息出现错填、漏填,案件评查瑕疵等指标和综合管理中公文质量抽查、新媒体及门户网站更新等指标,作为考核的统一标准,确保检察工作运行稳定、稳中有进。将典型案例、调研文章、检察信息、宣传报道、经验做法作为考核的核心内容,一方面促进各部门、各基层检察院,把“小案”办成“好案”,把“小事”办成“好事”“大事”,另一方面促进综合部门业务部门相互支持,形成集业务和综合职能为一体的学习、研究和提升的合作共同体。以整体品牌建设为核心,坚持量化测评与定性考核相结合,实现业务和综合工作深度融合,力促“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合力并进,推动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。


以“三有”质效提升业务工作与综合工作整体形象

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建设为统领,持续深化“三有”争创活动,狠抓基础建设和队伍管理,抓实检察工作“质量建设年”,力促服务保障质量提升、工作质效提升、形象和地位提升。将“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”及陕甘宁边区检察史研究作为延安检察品牌进一步打造,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邀请专家教授开展红色教育专题辅导,集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主题活动,加强标准化示范党支部建设,规范做好组织生活正常化,持续做实党员思想教育工作,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高质量融合,提升工作质效。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,推进上下联动、业务综合工作融合,促进能动履职,学好用好总结好典型案例,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,促进法律监督质效提升。将“三有”争创活动成效与考核评估挂钩,与评先争优挂钩;将“三有”争创目标任务纳入督查督办项目;将“三有”争创经验做法在官方媒体、自有媒体平台大力宣扬,不断提升能动履职、法律监督的水平,不断提升延安检察和延安检察人的形象。


来源:延安市人民检察院

编辑:郑敏娜  校对:胡安辉 王瑾  审核:祝长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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